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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工程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提交年度改进报告的通知

2017-12-07 08:47:45 点击数:

根据各专业教育认证相关要求,现对环境工程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通知如下:

1.对于已通过国家教育认证的各专业点,应针对国家教育认证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专业整改建设,并及时提交年度改进报告,汇报专业改进情况和专业建设新进展情况,做好认证状态保持工作。

2.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有效期为3年的,每年应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一次改进报告;有效期为6年的,每两年应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一次改进报告。如未按时提交改进报告,秘书处将通知其限期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则终止其认证有效期。

3.鉴于各专业通过认证有效期起止时间不同,请各专业根据通过认证的时间提交年度改进报告。需提交年度改进报告的专业,请于201712月25日前,将年度改进报告自行上报至国家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同时,将报告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评估科备案存档

联系人:李美花,电话:85153819,邮箱:lmh@jlu.edu.cn